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科普 > 正文

老外医学科普,老外医学科普***大全

cysgjj 发布于2024-05-30 08:20:57 医学科普 27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外医学科普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老外医学科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医学科普自媒体怎么做?
  2.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为什么西方国家没有这个罪名?
  3. 医疗常识的科普有难度吗?
  4. 医疗如此难干,外行不会了解的,都了解了,是不是就没人学医了?

医学科普媒体怎么做?

1.起源: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想要传播医学知识,明确自己的角色。
2.收集:再找到有关的资料,有权威的医学期刊、文献、书籍,也可以翻阅相关的网页来收集信息
3.传播:利用各种新媒体,如微信、博客、视频和Podcast等,将医学知识告诉社会大众,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弘扬医学科普精神
4.社交:在社交媒体上建立起专业的社群,定期开展一些科普活动,将更多的人与医学科普联系起来。
5.评价:及时收集并反馈用户的反馈,收集市场营销研究资料,不断更新、改进,确保在市场中获得良好的业绩。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为什么西方国家没有这个罪名?

关于医疗事故罪过去有所接触,我想题主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网上一直存在争议的福建长乐医疗事故案件吧?首先我想纠正一点,西方国家并非都没有把医疗事故写入刑法典。其次,我国虽然医疗事故罪入刑了,但真正课罪判刑的却并不多。

老外医学科普,老外医学科普视频大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行为

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呢?首先,构成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取得国家合法行医资格的医务人员才能成为罪犯。其次,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
第三,行为人在主观上对病人的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第四。行为人的这种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五,行为人导致了就诊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对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认定,除了要排除故意以外,技术医疗事故也不包括在内。必须是违反了有关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的责任事故才能构成犯罪。

老外医学科普,老外医学科普视频大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争议***以后,在程序上要由与该事故没有关联、与医患双方都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医学、法医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该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关于西方国家医疗事故入刑问题,各个国家是不一样的。美国对医疗事故中的过失行为是不作犯罪处理的,但是,如果医方被证明有严重过失,那民事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院方会被课以高达数百万美元的罚金,而有过失的医生也会被吊销医师执照。其结果往往就是医院关门大吉,医生再也不能行医。

在法国、日本过失造成的医疗事故是构成犯罪的,且被写入了刑法典。在德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典等西方国家虽然没有被以独立罪名写入刑法典,但也被归入了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中。

老外医学科普,老外医学科普视频大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正因为程序如此严格,所以在我国医疗事故入刑后,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被定罪判刑的案件只有7起。毕竟生命大于天,医院和医生都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工作中医术不精在所难免,但谁也不敢拿生命当儿戏,诊疗护理中还是非常尽职尽责的。就拿福建长乐这起案件来说,不但引发了网上的巨大争议,其审理也更是历时6年之久。6年间,该事故责任人先后经历了1次监视居住、4次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变更;召开了3次庭前会议、5次的延期开庭、和两家***的审理。最终于去年底由福州仓山区人民***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医方和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150万元。

有关医疗事故罪,前段时间有一个相关的问答,即福建长乐市医院产妇死亡,值班医生一审被判有罪的案例,医疗事故罪开始走向公众视野。

那么,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何谓严重不负责任,司法解释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 "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以上的法律解释我们可以发现,认定医务人员是否犯有医疗事故罪,最重要的就是是否有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擅离职守、严重违反诊疗常规等等)并且造成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与产生的后果(医疗伤害侵权)有直接正相关。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尽心尽责的,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如诊疗经验、水平的不足、病人本身的病情危重、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即使发生了医疗伤害,也不应该认定为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还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所谓“谦抑”,是刑法学术语,又称必要性原则,是定罪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用最少量的刑罚取得最大的刑罚效果。它是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刑法谦抑的内容现在刑法的有限性、迫不得已性、宽容性。

现代医学其实就是一个不断犯错,不断总结,不断[_a***_]的过程,对于过错,医生要反思,要总结,要吸取教训,要不断提高,现代医学的进步,就是建立在无数次失败基础之上的,失败了总结,再失败再总结,在无数前人的经验教训上的进步。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西方国家几乎都没有这种所谓的“医疗事故罪”,在对待医学的态度上,显然,西方民众更显得包容,宽容。

"医疗事故罪"个人理解=责任心,天朝一些医生,讲他们草菅人命为过,他们原则没有***之心,但是他们职业已经要求他们"眼睛不能藏沙子"更不能没有"责任心"!医生没有责任心就是草菅人命! 我朋友妈非常善良人都快八十了还是精神十足,就是一场感冒住进,常住南京一知名医院,由于医生粗心,用了心脏患者不能用的"感冒药"过世了……你们看算不算"医疗事故罪"

医疗常识的科普有难度吗?

会者不难,难者不会。总体上来说医疗尝试的科普也是一门技术,需要从事这方面科普的人具有一定的技能,比如怎么利用讲故事的技巧,如何举例子,打比方等等。

正所谓做的好科研的人未必能做好科普,这句话用在医学科普上也一样,有很多医生看病很厉害,或者手术技术一流,但是他们未必能做好科普。

不过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还有很多热衷于做科普的医生,他们也做的非常好,获得了广大公众和网民的关注,这也激发了他们进一步做好科普的信心

应该说医疗常识的普及非常重要,这可以让人们形成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方式,从长远来看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国外相关资料显示,对健康科普如果投入一块钱,能得到七八块钱的回报。

那么为什么还是有人不去做科普的呢?

可能涉及到几方面的原因。首先就是有些人确实不善于做科普,所以也不能勉为其难。其次,做科普在目前情况下来说,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科普并不算做是职称评价中的一个指标,所以有些热衷于做科普的人往往被认为自己没有真材实料,正所谓做不好科研的人才去做科普,这种看法一直在学术圈中都存在,而这种现象被称为萨根效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肯定不会去做科普,因为做了对自己没好处,还有可能会带来坏处,或者说负面效果。第三,科普的作用不是立竿见影的,它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这是答主对此问题的简单看法,还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一起探讨。

医疗如此难干,外行不会了解的,都了解了,是不是就没人学医了?

医学是研究生命的科学,是通过科学或技术的手段处理人体的各种疾病或病变的学科。它是生物学的应用学科,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从解剖层面和分子遗传层面来处理人体疾病的高级科学。它是一个从预防治疗疾病的系统学科,研究领域大方向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检验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康复医学等。医学不可能被外行了解了,学习掌握医学需要的时间最长,国外是学习工科后才能学医,我们国家学医需要5~6年时间,比一般理工科时间都长,因为它是给人治疗,是不能一知半解后就能给人看病了。所以不存在外行了解后就没人学医了。

一个国家千行百业,分工不同不能都干,也不可能都不干,干啥的就是干啥的,∽盘棋不能都是马也不可能都是炮更不可能都是卒子,都了解了那证明整体素质提高了,国家政策都在向这方面努力。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容易的,只有负重前行,苦中作乐。

每一行都很难干,如果相对容易,就会有更多的人进入,从而增加竞争,减少收益,市场会调整其动态平衡。比如人口老龄化日愈加剧,街上药店也越来越多,心脑血管病、肿瘤相关科室的病人越来越多。放开二胎生育后,母婴用品店、教育培训机构也多了,而儿科医生却相对少了。

隔行如隔山,对于医生而言,隔科都如隔山。学医不易,行医更难,大家早都知道,但一旦入行,改行就难上加难了。所以,如果不是出于热爱与追求,请不要学医。

这就像包办婚姻,一个刚刚参加高考的少年,根本就不懂得自己将来想要做什么、怎么做,多半是父母包办了你的专业选择和职业规划。有的人犹豫而抵触,最终放弃出走;也有人日久生情,接受后便会热爱,如鱼得水;更多的人只是因习惯而坦然,没有所谓的情怀和追求,只求平淡度日、养家糊口罢了。

很多人以为医疗行业是脑力活,但在中国,医疗行业真是体力活。中国***口多,要求高,性子急,医护人员永远有干不完的活。但这些年明显感觉入行的人少了,特别是护理人员。现在月嫂、护工都比护士收入高,年青人的职业选择也很广泛,谁还愿意到医院吃苦受累、挨饿熬夜

什么时候到医院看病不用排队了,就代表学医的人够用了。在我们的大中国,医护人员永远也不会够用。

你说说看,在中国那样好干?就是做公务员也是不好干,压力也很大,事业单位不是谁都能进的,企业就更别说,挣钱也不多,自己做老板?就更难了,相比之下,做医生还是不错的,我有个同事的女儿在医院做护士,年终奖就发了4万,可想而知,医生就更多了,知足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外医学科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外医学科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查看更多有关于 的文章。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dprpw.com/post/17875.html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随机图文
    此处不必修改,程序自动调用!
最新留言